北京芷衡律师事务所ZHIHENG LAW FIRM
法定继承,是被继承人身故之后,在没有订立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规则,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北京芷衡律所专注法定继承案件处理,针对无遗嘱遗产分配、继承人争议、遗产分割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依法保障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益。法定继承也叫无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非常普遍的类型。很多家庭老人离世,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就直接触发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严格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同时法定继承还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制度,处理隔代继承等特殊情形。现实中法定继承极易产生家庭矛盾,比如再婚家庭继子女继承资格、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份额、房产过户、部分继承人隐匿遗产等,由此引发大量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未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之时,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先后顺序、遗产分配比例的遗产继承制度。只有不存在效力优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才适用法定继承。
触发法定继承的常见情形:
被继承人生前完全没有订立任何遗嘱、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全部被法院认定无效;
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遗嘱未处分到的那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重点概念区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最后才是法定继承。三者效力层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继承顺序法定原则,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儿子、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不会因为性别剥夺继承资格;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照顾特殊困难继承人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应当予以照顾;
赡养付出多分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条件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协商自愿原则,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遗产份额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确认被继承人死亡事实,梳理遗产清单
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梳理全部遗产:房产、车辆、存款、股票、股权等;梳理全部法定继承人,确认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人员,核实是否存在代位继承、转继承情形。查清遗产范围,留意是否存在被继承人生前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只能分割属于被继承人个人那一部分。
2、继承人协商、调解处理遗产分割
全部继承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遗产分配方案;协商有分歧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继承纠纷调解,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继承人达成一致,可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继承纠纷诉讼立案
继承人之间矛盾大,无法协商一致,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诉讼中法院可以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法院结合证据、法定继承规则作出判决。
4、凭生效文书办理遗产过户、领取
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银行等机构,办理遗产房产、车辆、存款过户提取手续。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继承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不一定。无遗嘱启动法定继承,同一顺序一般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有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有。法律明确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无论是否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和儿子同等继承权利。
不是。只有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实际扶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才拥有法定继承权;没有形成扶养关系,不能继承继父母遗产。
可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
会。遗嘱只处理部分遗产,没有写到的那部分遗产;遗嘱无效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先死亡,对应这部分财产适用法定继承。
夫妻共有房产,先分出一半归在世配偶,剩下一半才属于去世一方遗产,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分割继承。
不是强制公证。全部继承人达成一致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拿到生效调解书、判决书,凭文书直接办理过户。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书面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不属于。孙子女不是直接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发生代位继承情形,孙辈才可以隔代取得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不再予以保护。
本文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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