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解答
本文介绍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案件号带执字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内容由王钰茜律师审核,欢迎访问芷衡律师事务所官网,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客服沟通。

案件号带“执”字,明确表示该案件为执行类案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执行案件的定义
1.定义:执行案件是指在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中,当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若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形成的案件。
2. 目的:旨在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有效执行,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2)执行案件的标识与特点
1. 标识:执行案件的案号中通常带有“执”字,以区别于审理阶段的案件,如带“民初”或“民终”字的案号。
2. 特点:
▷ 独立性:执行案件与审理案件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分别由不同的法官负责,遵循审执分离的原则。
▷ 强制性:执行案件具有强制性,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
3)执行案件的类型
1. 民事执行案件:最为普遍,涉及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 刑事执行案件:主要涉及刑事判决中的财产刑(如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
3. 行政执行案件: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绝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以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的情况。
法律分析:
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马永顺团队整理如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司法实践里,很多人打赢了官司,本以为能顺顺利利拿到执行款,可突然发现执行案件变成了执保,这让不少人一头雾水。
执保和执行案件有啥区别,遇到这种情况又该咋办呢?别着急,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三、搞清楚执保和执行案件的区别
执行案件是法院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强制执行,目的是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把钱或者财物给到申请执行人。
而执保是财产保全执行,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损毁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比如,甲起诉乙要求还钱,为了防止乙在诉讼期间把财产转移,甲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会进行执保,对乙的财产进行控制。
以上就是北京芷衡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案件号带执字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法头条-恢复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案件执行查询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828123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26 北京芷衡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