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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刑事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发布于:1周前更新于:2026-10-27 15:01阅读:304次 官方编辑:芷衡律师
导语 INTRODUCTION

本文介绍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刑事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类型的内容,内容由王钰茜律师审核,欢迎访问芷衡律师事务所官网,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客服沟通。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刑事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一、刑事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上诉抗诉案件、申诉案件等类型。这些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具体分类如下:

1)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刑事案件可以大致分为轻微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和严重刑事案件。

1. 轻微刑事案件通常指的是那些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刑罚较轻的案件。

2. 一般刑事案件则包括那些没有达到重特大刑事案件标准的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这类案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节,对犯罪者处以罚金、有期徒刑等不同的刑罚。

3. 严重刑事案件则指的是那些社会危害性极大,刑罚较重的案件。

2)从犯罪类型的角度,刑事案件又可以分为以下十大类:

1. 危害国家安全罪;

2. 危害公共安全罪;

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 侵犯财产罪;

6.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 危害国防利益罪;

8. 贪污贿赂罪;

9. 渎职罪;

10. 军人违反职责罪。

这些分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旨在明确各类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以便依法进行惩处。

二、刑事案件属于什么类型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是指触碰了刑法被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例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贪污贿赂等都可立为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在我国刑事案件指哪些案件?

只要是触及犯罪的案件都应当属于刑事案件。

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

1、杀人案。

故意杀人的。

2、伤害案。

流氓伤害他人的;

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

3、抢劫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4、投毒案。

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

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

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

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

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9、盗窃案。

盗窃枪支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

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10、骗案。

使用各种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参照盗窃案标准执行);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造成一定后果的。

11、抢夺案。

抢夺公私财物的(参照盗窃案立案标准执行);

抢夺枪支、弹药的。

12、敲诈勒索案。

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13、伪造货币、有价证券。

伪造国家货币和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

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值在300元(含本数在内,下同)以上的;

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

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300元或10张以上的;

故意使用、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非法获利500元以上的;

教唆他人伪造、贩卖、运输、窝藏、使用、存储、夹寄伪造的国家货币或有价证券和票据的;

走私伪造国家货币;

窝藏或出具伪证,包庇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犯罪分子的;

包庇贩运或大量投放假币犯罪分子的。

14、经济合同诈骗案。

明知没有履行全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全同发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式、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用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15、集资诈骗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

16、贷款诈骗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17、票据诈骗案。

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18、信用证诈骗案。

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

19、信用卡诈骗案。

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0、保险诈骗案。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1、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案。

伪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印章,造成一定后果的。

22、拐卖人口案。

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妇女的,或者拐卖儿童的。

以上就是北京芷衡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刑事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类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法头条-刑事案件包括哪些违法行为,什么叫刑事案件都有哪些

内容投稿:禹梦奕

内容审核:王钰茜律师

王钰茜律师
王钰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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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钰茜律师,擅长:劳动争议维权、工伤赔偿与社保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小额民间借贷、民商事诉讼代理、诉讼风险预判与证据体系搭建等领域,法律援助就找北京芷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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